3月7日下午,经济学院在1204会议室召开第十二周工作例会。经济学院副院长肖菲主持会议,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副院长肖菲宣读了新的教师监考排考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1、排考分为三大类:普通考试(补考和期末考试)、四六级监考、专升本监考。三大类考试在排考监考时分别排考。
注:难度不同,分别排考。
2、以2023年的监考次数为基数,三大类考试分别按照排考次数进行降序排列,每次排考按照由低到高选取老师。
3、每次监考安排出来后,教学秘书将每人的排考次数更新到汇总表内。
注:监考安排以考试中心最终表为准
4、除了学院规定的特殊情况暂不排监考外,其他人如有事,请自己协调好后报到考试中心和学院教学秘书处。
5、其中补考主要以专任教师为主,辅导员老师一般不参与排考。
经济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