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院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1.方向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要充分利用指标体系让学生的知识、能力、品格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和发展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测评方案要系统、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素质发展的实际情况,测评结果能起到激励先进、鞭策消极的作用。
3.公开性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要坚持自我测评、班级测评、学院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测评过程、测评结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测评标准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专业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评价两个方面。专业性素质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考试(考查)结果的平均成绩(按学分计算得出);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第二课堂中培养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起来的体现其创造性、实践性和个性发展的素质。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其中专业性素质测评占70%,以教务处公布的学年课程成绩为依据;发展性素质测评占30%,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社会公德、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劳动卫生等成绩。
三、测评方法
(一)专业性素质测评
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平均课程成绩=————————————(注:通识选修课除外)
Σ应修课程学分
如有科目以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的方式进行考核,则优秀为90分,良好为80分,中等为70分,合格为60分。如只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考核,则该科不计入。
(二)发展性素质测评
发展性素质分为:基础分(A)50分,加分项目(B)50分,减分内容(C)
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A+B+C)×30%,该项成绩最高不超过30分。
三、评比步骤
(一)所在组织鉴定
辅导员鉴定:组织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统计量化表,然后报学院核查。
(二)组成评分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委、团支书委员等组成测评小组,组员必须有7人以上班级成员。
(三)评分:评审小组按表格规定由评分小组成员给每个同学评分,评分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分数是否有误,各等级是否准确,及时进行修正,确认无误后,在各组织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由学院负责人复核后作为学院评奖评优最终参考依据。
四、要求
(一)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每个秋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评定前一个学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含电子档)
(二)辅导员老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以便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进行核实。
(三)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校评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评定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有着重要的导向、激励作用,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应做到测评结果公正、准确、合理。
(四)综合素质测评要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测评小组成员名单、测评过程、测评结果三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五)综合素质测评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测评工作的意见与申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对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经济学院
2020年8月26日
附件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量表
附件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