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我院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我院于5月30日上午在3208会议室集体组织学习《湖南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会议由学院副院长廖宁主持,全院教职工参加。
会上,副院长廖宁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典型案例的学习,警示全体教师端正工作态度,真正沉下心来将教书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时刻对纪律、规定保持敬畏之心,决不能触碰“红线”、跨越“雷区”,坚决杜绝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总支书记潘舒群对全体教师提出要求,强调要预防在先,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注意细节,时刻牢记职责,强化师德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希望大家不忘初心强师德,牢记使命铸师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通过本次学习,使我院教师更为深刻的认识到“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贯彻师德规范准则,努力鞭策自己,立足本职岗位,用行动来树立教师高尚的师德形象,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