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凡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处分(开除学籍者和受处分不满一年者除外)的2019届毕业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提出申请。
2、办理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交所在辅导员。其他有关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同呈报。受处分文号和时间请各辅导员在群共享里下载查看。
3、解除程序:学生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后,由辅导员初审后,各二级学院汇总呈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或学院审核发文予以解除。
4、办理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辅导员处提出申请。至2019年6月3日,学生工作部受理各二级学院集中申报(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予以公示后办理发文解除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5、注意事项:解除处分申请表上“二级学院意见”,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
6、具体详情,请各位同学咨询各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
附件:1、2019届毕业生违纪处分明细表
2、解除处分申请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