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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点击次数:

各系、各学生班级: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精神,为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院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恶意拖欠学费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限于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审依据及程序 

  (一)评审依据:评审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有关文件以及《涉外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涉外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涉外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的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必须在全年级全专业的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且申请者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必须在全年级全专业的前15%)。 

  (二)评审程序:结合我院实际,评审工作按以下步骤开展。 

  1、学院接到上级通知后,学工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名额分配与工作实施方案,报学院批准后,将推荐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系团总支。 

  2、各系接到学院通知后,将有关文件精神、评定条件、评定标准、指标数量、评比方式等,传达给各辅导员、各学生班级。 

  3、助学金评审中学生根据评比标准和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向辅导员老师自主申报,各班级必须按规定成立7人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全部由班委组成,要充分考虑班委和普通同学、党员和群众及性别等多方面因素并且申请了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参与评审小组。 

  4、各辅导员老师在收集学生申报材料后,组织各班级开展民主评议,深入学生中开展调查了解,认真核实材料,按照学院规定要求做好资格审查。由各系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展示会并确定各系最终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其中各系务必在9月24日前提交系部国家奖学金候选名单。 

  5、各系召开全体辅导员会议,讨论确定本系初评名单及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数据录入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并按要求将电子档和纸质档相关材料上报学院资助中心。 

  6、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系提交的名单和数据进行审核,全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由系部组织评审提交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拟定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获评名单,再经学院领导审批,向全院公示五天。各系部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拟定:经管系8名,理工系4名,设计系4名,外语系1名 

  7、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获评名单,院学生资助中心将所有材料按上级要求整理好,报学院领导集体决定后,再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 

  三、注意事项 

  1、各系、各班级对评审工作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同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客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各项工作,杜绝不正之风。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资格。 

  2、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提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金并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评奖资格,同时,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3、提交贫困证明,经审核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才具备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资格,助学金名额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调配。 

  4、请各系党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老师加强对奖助学金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学院将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也欢迎广大同学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731-85623547、0731-89814018 

  电子邮箱:swxyjbzy@163.com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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