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内就医
在湖南省内住院,出院时可在医院直接办理结算,结算时会自动扣减医保可报销的部分,资料拿回学校无法报销。在医院申请医保结算时,有问题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向医保负责老师反馈。
二、异地就医(非湖南省)
1.报销范围:下列情形在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外出务工人员,或投靠外地亲属且有外地居住证(或身份证、户籍)的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选定的居住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一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脑科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省脑科医院限精神类疾病的转诊、省儿童医院限未成年人转诊)办理转诊手续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3)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4)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5)不符合上述4项条件的异地住院费用也可以按政策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15%。
2.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在异地就医医院进行结算(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见第三点)。
无法异地结算时,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拿回长沙报销。
报销流程如下:
(1)学生可以自行前往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医保
窗口提交材料办理报销;也可以提交报销资料至学工处甘葳凝老师(行政楼301室)处,学校每月月底将前往医保局办理集中报销。
(2)医保局在受理材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按政策予以报销到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报销进度可咨询0731-88083318。
3.报销资料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仅用作医保报销”字样、银行卡复印件上还需注明开户行网点)。
(2)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入院记录,所有证明均须原件且加盖医院公章。
(3)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的还需提供: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因私外出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和急诊病历。
(5)经授权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住院还需提供:转诊转治审批单(授权定点医院医保科盖章)。
(6)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住院还需提供: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所在学校盖章)或实习证明(所在实习单位盖章)。
(7)因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①入院记录、急诊病历。②证明材料:《关于 意外受伤的情况说明》。
(8)有住院前72小时内发生的不间断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还需提供: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清单、急诊留观病历。
(9)经连续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还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死亡证明复印件及家属关系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示)。
三、异地就医备案
1.关注“湘医保”微信公众号;
2.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
3.选择“异地就医”,按提示操作备案。
五、望城区医保局对外服务电话
医保事务中心咨询电话(一):0731-88085419;负责医保待遇审核、医保政策咨询等业务;
医保事务中心咨询电话(二):0731-88367427;负责精神疾病住院拿药审批等业务咨询、办理;
医保事务中心驻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一):0731-88056799;负责参保登记、变更权益、职工医保政策咨询等业务;
医保事务中心驻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二):0731-88083318;负责异地就医备案、医疗(生育)费用报销、政策咨询等业务。
六、医保目录和长沙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附件:
1. 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
2. 关于 意外受伤的情况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