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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04    点击次数:

   为了保障广大同学接受心理咨询的权益,确保心理咨询的专业性和咨询服务的质量,本中心实行心理咨询预约制,具体预约注意事项如下:

  1、面谈咨询、电话咨询需提前1-2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可通过直接来心理咨询室或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预约。电话预约交谈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预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情况简介、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想要咨询的具体问题。包括问题的类型、主要表现、个人感受与体验、持续时间、发生次数和频率、严重程度、对工作、学习、生活、社交的影响程度,以前采取过哪些解决办法,效果如何。如在以前接受过心理咨询或服用过药物,请说明。

  (3)此次的求助目的,对心理咨询服务的期望和要求。如果对心理咨询服务有任何疑问,请一并提出。

  (4)选择的咨询方式以及方便接受咨询的具体时间。

  (5)其他想要说明的情况。

  3、来访学生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咨询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咨询中心。若来访学生在咨询时迟到15分钟以内,咨询师将不延长咨询的时间;若迟到15分钟以上,咨询师可以拒绝接待,须重新安排下次来访的时间。

  4、未提前预约者,原则上不予接待。

  5、本中心严格为来访者的各种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