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已评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果中途休学退学,其助学金停止发放,转评其他学生。
经核查,2021-2022学年三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信息与工程学院2019级学生罗奇(学号:20195199),已不在校。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要求,该生2021-2022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1100元停止发放,转评其他学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辅导员组织选拔推荐,二级学院初审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组织复审并报送至学院学生奖助体系评审委员会评议,最终拟决定将该生的春季国家助学金转评给2019级软件工程5班的李嘉成(学号:20195150),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2日17:00前将意见实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znlswzz2020@163.com,或拨打电话0731-89814018进行反映,我们将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