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就医
在长沙住院,出院时在医院直接办理结算,资料拿回学校无法报销。在医院申请报销时,有问题及时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向医保老师反馈。
2.异地就医
报销范围:下列情形在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办理了异地安置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2)单位外派长期驻外工作的住院医疗费用
(3)探亲访友、因私外出期间突发急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4)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住院医疗费用
(5)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权限的定点医院审核确定,确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原因需转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资料:
异地就医可以咨询辅导员,由辅导员向医保老师反馈申请直接在异地结算。
无法异地结算时,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拿回学校报销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或医保手册、长沙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2)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医院级别证明(均须加盖医院公章)。
(3)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的还需提供: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因私外出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和急诊病历。
(5)经授权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住院还需提供:转诊转治审批单(授权定点医院医保科盖章)。
(6)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住院还需提供: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所在学校盖章)
(7)因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1、入院记录、急诊病历。2、证明材料:需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将意外伤受伤的经过、时间、地点详细记录,报告上留两个证明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8)有住院前72小时内发生的不间断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还需提供: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清单、急诊留观病历。
(9)经连续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还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死亡证明复印件及家属关系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示)。
报销流程:
(1)提交报销资料至学工处负责医保甘葳凝老师处
(2)学工处将定期前往医保局办理集中报销
(3)医保局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按政策予以报销到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