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单位)、2018届毕业生班级: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在开始办理对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解除违纪处分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条件:凡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处分(开除学籍者和受处分不满一年者除外)的2018届毕业生(即2014级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提出申请。
2、解除程序:学生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后,由各辅导员对学生受到处分之后的各项表现情况予以评价说明、系部再进行初审后汇总呈报学工部,由学生工部讨论后,提交学院审核、公示、发文予以解除。
3、办理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辅导员处提出申请。学生工作部受理各系部统一申报(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予以公示后办理发文解除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4、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学生用表)
2.《2018届毕业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汇总表》(辅导员及系部汇总用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