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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育人机制,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现在全校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以及学院最新发布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 

  1)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0%,且两者中至少有一项为本年级本专业第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上报学工处,并提交情况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无挂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5%(含),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20%(含)。请各二级学院和辅导员主动摸排,对于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但是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或遭受重大变故的学生,一定要主动帮扶。另请注意各专业班级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均衡,不能某个专业班级过多或过少。 

  二、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和各班级认真学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推选,广泛宣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 

  三、名额分配 

  各校的具体指标名额由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及各二级学院指标名额人数见《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时间节点 

  9月20日前,由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提交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5)及本院国奖学生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务必完整)至知行楼301学生资助中心。 

  9月30日前,由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9)及励志学生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务必完整)至知行楼301学生资助中心,并统筹安排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信息导入省资助信息系统。 

  各项工作具体进程安排,详见《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进程表》(附件3)。 

  五、监督管理 

  学院将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814018    

  举报邮箱:znlswzz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