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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点击次数:

各系团总支、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育人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老师负责组织分管班级的评选工作,各班级严格按照学院评优评奖的有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完成(详见《2015-2016学年评优评奖工作进程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必须按统一格式规范制作并同时报送,要确保所报数据完整真实,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评审项目详见《2015-2016学年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各辅导员要严格控制参评名额,同专业班级之间可调剂但不得跨专业调剂;

“先进班集体”、“十佳先进个人”及“陶铸奖学金”的评选在填写相关表格的同时还要附带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三、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励: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2.课程有补考者;3.恶意欠缴学杂费者;4.学年内寝室内务检查不合格次数累计3次以上(含3次)的个人和宿舍;5.早晚自习出勤率、日常到课率均低于95%者;6.在系部或学院公示期内有违反上述五条之规定或违反学院其他规章制度者。

四、奖学金统一发到获奖学生本人在学院财务部备案的工行账号。

五、评优评奖相关规定及表格请在辅导员处领取。

、请各系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老师加强对奖学金评选和奖学金使用的管理,学院将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5623547    15581600069(刘老师)

举报邮箱:swxyjbzy@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