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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校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我校2025在校生办理生源助学贷款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

  在校生续贷,即以前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下学期继续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暑假期间在生源地进行续贷,其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部门发布的受理公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续贷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如下:

  1.线上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本人身份证,前往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二、在校生第一次申贷

  在校生以往未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因各种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如下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5.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学校会在开学后发布通知统一收取《受理证明》或收取《受理证明》中的“回执校验码”,并于10月10日前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回执校验码

  每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时间不定,办理时间一般是在暑假,请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续贷的学生,务必看到户籍地县(市、区)资助管理部门发布的贷款受理公告,或先联系当地的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以后,再去办理贷款,以避免不必要的奔波。

  部分湖南省外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非国家开发银行,相关事宜请学生咨询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介绍、办理流程与申贷资料,以及湖南省各生源地县(市、区)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附件:1.湖南省各生源地县(市、区)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2.2025年版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第一次申贷需要使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