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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在全校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所有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且自愿申请认定的2022-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参与认定

二、认定程序

1.2024年已进行过困难认定的学生,如继续申请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直接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https://zhzz.hnedu.cn/web/login)-点击左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点击“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测评”-点击“复核”,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和修改家庭经济情况即可。

2.2024年未进行过困难认定的学生,如申请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则需先进行注册。学生需按照《智慧资助服务平台学生操作手册V1.0版》,第一步先完成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zz.hnedu.cn/web/login)的注册登录;第二步按照操作手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如实填写完毕之后,勾选本人承诺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3.各班级组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班级学生在系统提交的困难申请(困难学生在系统申请完毕后可由辅导员老师统一导出),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议程后,评议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老师根据各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按照《智慧资助服务平台辅导员操作手册V1.0版》,对学生在系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在上传“民主评议附件”处,导入民主评议结果图片。

5.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对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认定,并按照《智慧资助服务平台院系层级(本专科)操作手册V1.0版》进行审核。

6.学校根据《智慧资助服务平台学校层面(本专科)操作手册V1.0版》及省资助中心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调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设置,并组织认定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认定工作安排及结果应用

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于2025620周五前结束。二级学院审批结束,确定认定名单后,形成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学校及各二级学院在落实所有以家庭经济困难为主要评选条件的资助政策(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时都应优先考虑库内学生,如无特殊原因及要求不得出现库内学生尚未解决,库外学生获得资助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工作不限制认定学生人数及比例,但要求每名被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有据,认定理由充分,能得到广大同学认可。同时,应加大宣传、做好动员,向学生讲清楚评选、公示等相关政策和做法,坚决避免出现众所周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却因“怕丢面子”、“嫌麻烦”没有申请认定的情况。

2.学生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构成应多元化,不得全部由班委组成,要充分考虑班委和普通同学、党员和群众、性别及宿舍等多方面因素,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同学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及老师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在非评议场合讨论、交流、传播困难学生信息。

五、监督管理

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认定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814018   

举报邮箱:znlswzz2020@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