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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育人机制,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现在全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对象为我校2021-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测评标准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和班级评审小组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标准,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时间节点

9月20日前,由各二级学院评奖评优专干老师汇总本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电子版汇总表、各班级综测公示截图统一发znlswzz2020@163.com,纸版汇总表加盖各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行知楼30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注:1.综测电子版汇总表,在同一年级内,应按照专业进行先后排名,专升本学生请单独排名并备注清楚;

2.各班级综测公示截图,命名格式:20XX级XX专业XX班,并以辅导员为单位建好文件夹,由各二级学院评奖评优专干老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

、工作要求

1.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校评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奖励和荣誉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有着重要的导向、激励作用,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应做到测评结果公正、准确、合理。

2.为做好发展性素质测评工作,各班应由辅导员负责,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学生代表等组成7人评审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予以记载、审核和客观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全部由班委组成,要充分考虑班委和普通同学、党员和群众、性别及宿舍等多方面因素。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面向全专业学生做好公示,明确公示周期(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意见反馈渠道等。

四、监督管理

学校将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测评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814018   

举报邮箱:znlswzz2020@163.com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4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pdf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