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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2-24    点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级建设,规范班费使用,保障班级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费是指由班级成员自愿缴纳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取的资金,用于班级集体活动的开支。

第三条 班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 班费来源

第四条 班费来源包括:

1.班级成员自愿缴纳;

2.先进班集体荣获的奖金;

3.其他合法途径获取的资金。

第五条 班费的缴纳标准由班级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并报辅导员老师备案。

第六条 班费的筹集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班级成员缴纳。

 

第三章 班费管理

第七条 班费由班委会负责管理,班委会应设立班费管理小组,小组成员2名,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一名负责班级账目,另一名负责现金的管理。

第八条 班费管理小组应设立班费账户,班费应存入班级专用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

第九条 班费管理小组应建立班费收支明细账,详细记录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并定期向班级成员公布。

第十条 班级班费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由辅导员负责指导,班费管理小组应定期向班级成员汇报班费使用情况,接受班级全体学生监督。

 

第四章 班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 班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班级日常管理开支,包括组织建设、文化建设、主题班会、日常学习等;

2.班级学生活动开支,包括组织和开展各种学生团建活动、社团活动,购买相关物资和设备,支付相关活动经费等;

3.其他经班级成员共同商议决定的合理开支。

第十二条 班费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 班费的使用应事先制定预算,并经班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班费的使用应保留相关票据和凭证,作为报销和审计的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审计

第十五条 班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班级成员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提出质疑和建议。

第十六条 班委会应定期对班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班级成员公布。

第十七条 对于班费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班级成员有权向辅导员反映,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