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更新日期:2021-10-21 浏览次数:0
全体师生:
10月17日以来,陕西西安、宁夏银川等地陆续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涉及到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等旅游城市。目前长沙县、雨花区已各确诊一例外省输入病例,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排查,主动上报行程。凡9月29日以来有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旅居史,10月6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张掖市、酒泉市旅居史,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宁夏银川旅居史人员,或者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同乘交通工具或者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和“黄码”的来(返)校人员(包括教职工亲属),教职工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部门报备,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备,并统一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排查本部门人员,如发现瞒报、谎报行程人员,将严肃处理。
二、加强校园管控。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商铺工作人员、外包人员出入校的管控,出入校门一律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测量体温,凡是有外省及省内相关地区返校人员进校门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出校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严格执行出省、离长手续;后勤处做好商铺、外包人员管控;基建处做好施工单位人员管控。
三、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新冠肺炎防控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新冠疫苗。已经接种但尚未按照要求完成接种程序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免疫程序,获得最佳保护效果。
四、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坚决落实离长报批制度。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