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0
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10月1日(周五)至10月7日(周四)调休放假,共七天。9月26日(星期日)执行10月4日(第五周周一)教学计划,10月9日(星期六)执行10月5日(第五周周二)教学计划。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假期期间原则上全体师生不得前往境外或中风险以上地区;学院实行严格管理,保卫处要对校门口严格管理,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校,留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出入校园。教职工如离开长沙,请提前在OA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长审批表》,中层以上职务领导放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师生员工由外省返校前,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做好假期前后教学衔接工作,确保教学工作平稳进行。
3.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统计学生假期去向,离校、返校要做好登记,留校学生做好体温检测,离校学生行程中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同时做好学生假期期间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以及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工作。
4.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各项要求。后勤处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报备党政办,值班人员要对商业楼、学生公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巡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