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也是师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对全体在校学生图书借阅行为进行考核与管理。
第二章 借阅量考核
第二条 考核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 考核标准:采用借阅数量与阅读质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校学生每学年均可参加。
(一)借阅数量:要求学生学期内每月至少借阅1本书,每学年不低于10本。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总借阅量不低于20本。
(二)阅读质量:学生应认真阅读所借图书,并于每学年末(春季学期末)至少提交一篇 5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
第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需将读书心得提交至图书馆,具体提交方式和格式要求参照图书馆发布的通知。图书馆根据学生的借阅记录以及提交的读书心得对学生图书借阅量进行考核结果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至教务处和学工处。
第五条 考核结果:根据院发〔2023〕20号文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方案(试行)》,学生图书借阅量将作为“第二课堂”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必修板块的加分项目,考核结果合格方能获得每学年“第二课堂”1个积分。考核结果认定以图书馆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校团委“第二课堂”办公室将在每年6月进行积分兑换。
第三章 借阅管理
第六条 本馆仅对本校师生开放,在校师生可持校园一信通APP电子借阅证到图书馆进行图书借阅。
第七条 严禁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注意仪表,着装整齐端庄,穿背心、拖鞋、赤膊者谢绝入馆;保持安静,禁止喧哗、奔跑、占座、随意挪动桌椅;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入馆,严禁馆内就餐;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设施,损坏照章赔偿;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室)外;离馆时请将私人物品与已借阅图书一并带走,图书馆不负保管责任。
第八条 学生一次限借图书册数为3册,借期为30天。各位读者须在还书截止日前按期归还,否则,将按逾期处理。图书逾期处理办法详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图书馆借阅须知》。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读者须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者,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及本人态度,给予提醒教育、证件登记、暂停借阅权限、赔偿损失、报请学校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依据校纪校规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图书馆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