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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服务

《图书馆储物柜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15    点击次数:

图书馆为了进一步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与便利性,在馆内设置免费储物柜若干供读者使用。为规范储物柜的管理,方便使用者存储个人物品,使储物柜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使用申请对象:本校全体在校生,每人每次限申请一个储物柜;如在自习室置物架存放物品的学生请勿重复申请储物柜。(注:违反《图书馆储物柜使用管理办法》的违约读者除外)

2.使用时间:每人每学期申请一次,学期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储物柜清理、钥匙退还事宜。(注: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归还。)

3.申请使用图书馆储物柜,请关注图书馆公众号《关于图书馆储物柜申领通知》的官方公告。本馆将通过申请审核方式,向读者提供储物柜使用权。申请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上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申请。储物柜使用者名单将通过图书馆公众号公布。请在公布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至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注:每学期收取10元押金,归还储物柜钥匙时押金将全额退还。)

4.每学期末需完成退柜手续,按时清理个人物品并归还钥匙。若逾期未清理的物品将视作遗弃物处理。若不办理退柜手续及不归还钥匙,图书馆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且不退还押金(押金用于重新配置钥匙)。

5.贵重物品、个人证件等请随身携带,图书馆对储物柜内的物品不承担保管及赔偿责任。

6.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违禁品、气味浓烈易腐坏的食品及其它不适宜存入储物柜的物品。如有发现,本馆有权取消其对寄存柜的使用权,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寄存人的相应责任。

7.为维持储物柜的有效流转,每学期结束后图书馆会对所有储物柜进行开箱检查和维护保养,请于规定时间内取走储物柜的个人物品。如未及时取走,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清理,图书馆不对柜内物品遗失与损毁承担赔偿责任。

8.储物柜使用人要妥善保管钥匙,如有遗失,请上报图书馆,凭有效证件方可开锁领取物品,严禁使用工具强行打开。钥匙遗失,需交工本费用8元用于重新配置钥匙。如有特殊情况提前退柜,请及时交还钥匙至图书馆303办公室,不得长期占用。

9.储物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请凭有效证件联系图书馆处理。

10.请爱惜公物,不得随意损坏储物柜,如因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储物柜损坏的,由损害者负责赔偿。

11.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图书馆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