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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点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学院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和办理登记验证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37号)及职称评审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5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及应用”“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学院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2025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0—2024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申报核认期限为5月20日至7月20日

三、网上申报

(一)登录

打开“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redirect=%2F,登录个人账号。

(二)进入学时核认申报界面

1步:点击“人才人事”。第2步: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3步:点击“继续教育”。第4步:点击“学时核认申报”。

(三)学时核认申报

5步:点击“新增学时核认申报”。第6步:如实填写学时申报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7步:点击“新增”,填写申报年度的明细信息,点击“保存”。

8步:新增所需年度的学时申报信息,点击“上传附件”,按要求上传对应年度相关材料。

材料上传说明:

佐证材料严格按照(湘人社函〔2025〕37号文件)(附件1)“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准备,缺失不予核定学时。

9步: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说明:学时申报信息保存后,在点击提交前,可进行修改。点击提交后,申报信息无法修改,可点击“撤销”或后续审核流程退回后可修改重新提交。

(四)申请学时认定单

学时审核通过后,第10步:点击“学时证书打印”。第11步:选择所需的起始年度。第12步:点击“查询”。第13步:点击下载,下载保存学时认定单。

四、其他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此前的《学时认定单》可作为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佐证材料。如,办理了2019—2023年学时认定单的,在今年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中,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继续教育佐证材料上传2019—2023年学时认定单即可。

(二)附件2:《2025年拟申报高级职称教师信息表》电子档于2025年7月20日前以“部门/单位+姓名”发送电子档至邮箱903274673@qq.com。

(三)请需要参评2025年度职称评定的人员加入中南林涉外2025年继续教育及职称评定QQ群(908405639),加入时请备注“部门+姓名”(否则不予通过),后续继续教育及职称评定通知文件将在群里发布。

 

附件:1.湘人社办函〔2025〕37号 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2025年拟申报高级职称教师信息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湘人社办函〔2025〕37号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拟申报高级职称教师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