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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2    点击次数: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制定我2023年度职称评审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定强 周志宏

副组长:盛均全

 员:章元日  孟志波  张康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评审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周志宏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两名,主任提名,在评委中产生。

评委抽取由湖南省教育厅职改办及我校纪委相关同志监督实施。  纪律监督委员会主任:朱定强  章元日

工作人员:    方东玉

    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办法(试行)》(院发【2021】7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说明

1.严格执行“对岗申报”原则。申报职称人员申报系列与其岗位性质一致、申报分支专业与其岗位性质一致、申报业绩材料与其岗位性质一致

2. 明确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和论文等要求。申报参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

3.坚持公示制度。对拟申报人员业绩材料按规定时间予以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等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5.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各申报人员按照我整理的《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进行填报、整理,所有表格均须填报本通知附件中的2023新版表格。未按要求整理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6.申报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928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在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7.申报人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8.收支两条线。评审(认定)收费标准按照湘财综函〔2017〕20号文件规定。参加评审(认定)的教师在财务处缴费并将缴费收据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根据评审(认定)工作需要,做经费预算报批后执行。

四、评审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资格审查及公示时间

1、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时间:20231018日;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1019日至113日;

3、公示时间为202311月22日至1128日。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312月中旬

地点定。

(三)评委会工作内容

1.对申报参评高校系列职称人员的资格进行评审评议,做出是否具有相应资格的决议;

2.对认定高校系列职称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评委会纪律要求

1.珍惜评审专家荣誉,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评审工作;

2.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仔细审核参评材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标准;

3.坚持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不投“感情票”、“关系票”,不拉票串票;

4.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以任何方式与参评对象联系,不接受请客、送礼,任何情况下不向外界泄露讨论、评议情况;

5.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如有亲属参评,主动申请回避;

6.按照有关规定,报到后自觉上交所有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与外界联系的电子通讯工具。

(五)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要求

1.职称评审会召开前天抽签产生评审专家;

2.严格准守工作保密纪律。不提前向参评人员透露评审专家名单及不向评审专家透露参评人员名单;

3.维持评审会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评审会现场;

4.做好评审会的评审专家对评审材料相关文问题的解释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2023年我校高级职称申报情况如下:破格申报人员0人,申报教授5人,副教授27人,申报讲师6人;经资格审查,材料复核合格进入高评会评审正教授2人,副教授27人,讲师6人。

(二)将申报通过人员材料报送湖南省教育厅职改办、湖南省人社厅专技处。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办法(试行)

含: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量化评价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月22日    

院发【2021】78号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