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院2022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6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认定完成前缴纳状态正常,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其他人员的申请暂不受理。
二、网上申报及要求
由申请人按要求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流程
1.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9日—10月31日。
2.申报流程: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登录进入“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息的核验或补充--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认定申请。
(二)网上申报要求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必须填写全称);考试形式为非国家统一考试;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任教高校所在地”;如无非高校系列的职称,则专业技术职务选“无”。
2.申请人应按照与所学(申请所用毕业证)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认定学科,认定学科必须选最小类别,不可选大类(不一致或相近的人工审核无法通过)。
3.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此照片必须与提交的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纸质照片同版。
三、现场确认及要求
个人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人事处到省教育厅统一办理。
(一)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1.提交时间:2022年11月1日前。
2.提交地点:纸质材料提交至知行楼人事处504办公室,电子档材料(附件6)发送至邮箱 yangyiblyy@163.com。
3.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731-88401235。
(二)材料清单及要求
请将以下1-12项纸质材料按要求和顺序依次整理好提交,并同时提交第13项电子档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1 |
封面 |
见附件1 |
2 |
认定材料目录 |
见附件2 |
3 |
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
1、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2、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3、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
4 |
认证所用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
1、认定专业须和认定所用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 2、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的结论显示“所获学位证书具有相应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若网上学历核验未通过,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电子信息备案表。 |
5 |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
1、二级乙等及以上复印件,若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学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的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 3、若网上核验未通过,需提供补充材料: (1)在校就读期间获得,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非在校就读期间获得,须同时提交原件、复印件及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
6 |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
1、复印件; 2、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7 |
《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
1、见附件3,本人简历及以前部分由申请人填写,贴好照片,面试、试讲评分及以后部分由人事处组织填写;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 3、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或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就读所在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 |
8 |
聘用合同 |
1、请自行复印劳动合同,若找不到合同再联系人事处; 2、在岗位及职责的位置必须注明“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含“教学”字样的其它岗位名称;含“教学”字样的其它岗位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 3、合同期限须签订三年且试用期已过,合同截止有效期春季批次须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之后; 4、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一致。 |
9 |
社保证明 |
1、自行打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个险种(详见附件7操作手册); 2、证明上须体现所在学校购买、受理之日前半年购买记录且缴纳状态是正常,并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3、教资认定完成前须确保社保状态正常,否则须终止认定程序。 |
10 |
体检合格证明 |
1、本人自行打印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自行空腹到长沙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日期在认定前半年内有效; 2、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要进行体检,且表格上必须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日期落款以及医院公章; 3、体检报告须提前贴好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骑缝章; 4、如怀孕,可免做胸透,但须提供B超怀孕证明,其他人员均须按附件4要求做检查。 |
11 |
《教师资格认定委托书》 |
1、见附件5,除受委托人身份证号及签名外,其他信息由本人填写。 |
12 |
《无犯罪证明》 |
1、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2、如需开具介绍信,可联系人事处杨年舒。 |
13 |
照片1张 |
1、近期白底1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提交的同版; 2、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
14 |
《个人信息表》 |
1、提交电子档(见附件6)即可。 |
四、注意事项
1.请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填完后请务必再次核实,以免信息错误无法认定。
2.请如实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所有公章及相关印章由人事处统一安排。
4.复印件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5.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试讲面试,试讲内容与申请认定科目相关即可,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本次认定人员已与春季批次同时进行,不再另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