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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辅导员岗位职级晋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开展主管级、副主管级辅导员岗位职级晋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相关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0月8日。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院级院规,在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能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服务意识较强。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任现职期间,学生未发生影响学校稳定的安全责任事故(如违规用火用电引发的消防事件、群体事件、有主观责任的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等)。

6.无师德师风问题。

(二)副主管级辅导员资格条件

1.资历条件

任专职辅导员满3年(如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就业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教育或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次及以上,任职年限可放宽为2年)。

2.业绩条件

在学工处组织的业绩考核中,综合排名前30%。

(三)主管级辅导员资格条件

1.资历条件

任副主管级岗位满3年(或任专职辅导员满5年或参加过干培训班且任专职辅导员满3年);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至少获得1次优秀;获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教育或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次及以上。

2.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任专职辅导员满9年可放宽至本科)

3.业绩条件

(1)在学工处组织的业绩考核中,综合排名前25%。

(2)任现职期间所带学生班级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或红旗团支部称号。

(3)任现职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参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研究。


二、岗位设置

本次辅导员职级晋升设置主管级辅导员2人、副主管级辅导员3人。


三、选拔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结合本人能力特长,对照参评条件,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件),经申报人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依据任职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

全面资格审查。

 (三)学院认定及评审。由分管院领导、人事处、学生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组成“辅导员岗位评审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审认定,报院务(长)办公会审议。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向学院人事处反映,按程序进行复议。


四、相关说明

(一)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

(二)参加过学院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干部培训班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或在干部培训班表现优异者条件适当放宽。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职级晋升申报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职级晋升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