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校自评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在岗的专任教师、“双肩挑”行政人员、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授、正高级实验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办法》(试行)(见办公OA发文)中各类型申报条件执行。
2.认定讲师、实验师
工作满3年的硕士可以认定讲师、实验师。认定提交《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按照《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材料要求”)准备职称材料。
2.各部门、单位初审和推荐。各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材料初审,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参评申报人员进行初评和初审。
3.参评人员将经部门、单位初审的材料按申报材料要求,装订好后于11月18日前交至人事处502。
4.学院审核和公示。人事处收取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联合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和资格进行复核,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5.专家评审(认定)。对申报评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职称人员由学院评委会进行评审,对申报初次认定中级职称人员由学院职改领导小组认定。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需参加业绩述职面试环节。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严格执行“对岗申报”原则。申报职称人员申报系列与其岗位性质一致、申报分支专业与其岗位性质一致、申报业绩材料与其岗位性质一致。
2.坚持公开制度。坚持各单位公开和学院公示制度,对拟申报人员业绩材料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开或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等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须逐一审核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内容,并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各申报人员按照《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填报、整理,所有表格均须填报本通知附件中的2021年新版表格。未按要求整理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5.申报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自任现职(任现职超过5年的教学工作量为近五年)至2021年10月31日,其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在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6.申报人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7.评审收费标准按照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评审600元(含面试答辩费用200元),中级评审215元。
8.按上级政策规定,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须于12月中旬前后完成,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通知拟参评教师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初审和上报。
附件:
1.《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2.《职称表格(2021版)》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