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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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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点击次数:

     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将我校自评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在岗的专任教师、“双肩挑”行政人员、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授、正高级实验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办法》中各类型申报条件执行。其中辅导员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讲师职称适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参评条件。

    2.认定讲师、实验师

    工作满3年的硕士可以认定讲师、实验师。认定提交《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流程 

    1.日程安排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见《2020年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 

    2.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职称材料。 

    2)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初审和推荐。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材料初审,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师德师风测评、教育教学测评、科研测评,研究确定推荐申报对象,分级别进行测评排名,并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3)学院审核和公示。人事处收取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联合教务处、学工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和资格进行复核,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4)专家评审(认定)。对申报评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职称人员由学校评委会进行评审,对申报初次认定中级职称人员由学院职改领导小组认定。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需参加业绩述职面试环节。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严格执行“对岗申报”原则。申报职称人员申报系列与其岗位性质一致、申报分支专业与其岗位性质一致、申报业绩材料与其岗位性质一致。

    2.坚持公开制度。坚持各单位公开和学公示制度,对拟申报人员业绩材料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开或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等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须逐一审核申报材料、公示材料内容,并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各申报人员按照《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填报、整理,所有表格均须填报本通知附件中的2020新版表格。未按要求整理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5.申报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自任现职(任现职超过5年教学工作量为近五年20209月30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在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0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6.申报人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7.评审收费标准按照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评审600元(含面试答辩费用200元),中级评审215元。

    8.按上级政策规定,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须于1224前完成,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通知拟参评教师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节点组织初审和上报。

     

    附件:

        1.《2020年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

        2.《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3.《职称表格(2020版)》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职改办

                                     2020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