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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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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点击次数:

     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湘人社函〔2020〕11号文要求,为规范我院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和办理登记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分)。其中包括完成每年度省里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一般不少于30学时;每年度的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分)。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湘人社发〔2017〕72号)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应当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完成情况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占据一定比重。

    三、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办理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填写《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实名制领取表》(见附件1),以部门、单位统计,人事处汇总后,统一至湖南省职改办进行办理领取事项。

    四、继续教育的学习认证

    (一)公需科目的学习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统一在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网上进行。学习采取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在线学习为30学时(含练习)。学习网址:https://www.hnpxw.org/supplyList?orgin=index_poste。

        2020年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可填写《湖南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报名统计样表》(见附件2),人事处收集汇总后,统一交至省人才市场,后期学习、缴费由对方进行联系。

    (二)专业科目的学习

    专业科目的学习视自己专业技术学习情况填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业科目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具体学时(分)由学院审核,按要求公示后认定。

    (三)学时认定佐证材料要求

    1)佐证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湘人社函〔2020〕11号)附件4 “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有关说明”准备,缺失不予核定学时。

    2)所有原件需二级学院初审,并在合格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签字盖章的佐证材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并自行测算2015-2019每年度学时数,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附件5

    4)本人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分)认定并开具《学时证书》的,本年度进行学时(分)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证书》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4-2018 年学时证书的,2020 年度办理时,提供2014-2018 年学时证书和 2019 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其他要求

    )时间要求

    需要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的(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填写《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实名制领取表》(见附件1);本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的,填写《湖南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报名统计样表》(见附件2)参加省人才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部门、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7月2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273213379@qq.com。

    公需科目的学习尽量在7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供2015—2019年的公需科目学习证明材料。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业科目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附件5两个表部门、单位汇总按要求审核签字后,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原件、学院(单位)审定的复印件送人事处503核,相关材料将在人事处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送省人社厅审核

    请按时递交材料,过期不候。

    )合格要求

    2020年度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时间跨度为2015—2019年,每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都合格才发证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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