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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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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点击次数: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院2023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0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目前缴纳状态正常,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及辅导员等。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除普通话测试。

    (四)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本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院士及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校拟聘用教师,经学校考核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可免除岗前培训及考试。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流程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

    2.申报流程: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网上办事”栏目--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登录进入“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成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的核验--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模块”,按要求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认定申请。

    (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必须填写全称),考试形式为非国家统一考试,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任教高校所在地”,个人简历部分(至少填写2条),尽量填写本硕的学习经历,如果填写本校工作经历,职务一栏请统一填写“教学人员”或“辅导员”。

    2.申请人应按照与所学(申请所用毕业证,如申请认定本科专业,请核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专业必须选最小类别,不可选大类(不一致或相近的人工审核无法通过),并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填完后请务必再次核实,以免信息错误无法认定;

    3.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此照片须与提交的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纸质照片同版。

    四、现场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6日前。

    (二)提交地点

    序号第1-13项纸质材料提交至知行楼人事处502办公室,序号第14项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920335133@qq.com。

    联系人:徐碧姣       电话:0731-88401235

    (三)纸质认定材料及要求

    以下材料要求或模板均由省教育厅提供,请勿随意更改。请将以下1-13项纸质材料按要求和顺序依次整理好提交,并同时提交第14项电子档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封面页

    按要求填写好信息。工作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附件1)

    2

    目录页

    材料按目录页顺序排列(附件2)。

    3

    身份证

    1、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2、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3、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4

    认证所用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1、认定专业须和认定所用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

    2、网报系统已通过核验的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若网上学历核验未通过,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电子信息备案表;

    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的结论显示“所获学位证书具有相应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5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1、二级乙等及以上复印件,若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学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的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

    3、网报时已通过核验的可不提供纸质材料;未通过核验的,需提供补充材料:

    (1)在校就读期间获得,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非在校就读期间获得,须同时提交原件、复印件及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6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1、复印件;

    2、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院士及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校拟聘用教师,经学校考核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可不提供。

    7

    《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1、本人简历及以前部分由申请人填写,贴好照片,面试、试讲评分及以后部分由人事处组织填写,“现从事职业”统一填写“在职教学人员”(附件3);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提供;

    3、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或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就读所在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

    8

    聘用合同

    1、请自行复印劳动合同,若找不到合同联系人事处徐碧姣;

    2、在岗位及职责的位置必须注明“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名称;含“教学”字样的其他岗位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两个学期课表(近两年内的);

    3、合同期限须签订三年且试用期已过,合同截止有效期秋季批次须在 2023 年12 月 30 日之后;

    4、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一致。

    9

    社保证明

    1、自行打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三个险种(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2、证明上须体现所在学校购买、受理之日前半年购买记录且缴纳状态是正常,并有社保部门公章;

    3、教资认定完成前须确保社保缴纳状态正常,否则须终止认定程序。

    10

    体检合格证明

    1、体检报告须使用教育厅规定模板,申请人自行打印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空腹到长沙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建议选择公立医院,费用自理,体检日期在认定前半年内有效;

    2、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要进行体检,且表格上必须有医生签名、“合格”结论、日期落款以及医院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体检报告须提前贴好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骑缝章;

    4、如怀孕,可免做胸透,但须提供B超怀孕证明,其他人员均须按附件4要求做检查。

    11

    《教师资格认定委托书》

    1、除受委托人身份证号及签名外,其他信息由本人填写(附件5)。

    12

    《无犯罪证明》

    1、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2、如需开具介绍信,可联系人事处杨年舒。

    13

    照片1张

    1、近期白底1寸免冠照片,与网上认定报名提交的同版;

    2、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14

    《个人信息表》

    1、发送电子档(附件6)至920335133@qq.com邮箱。

    四、注意事项
          1
    .请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填完后请务必再次核实,以免信息错误无法认定。

    2.请如实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复印件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4.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试讲面试,试讲内容与申请认定科目相关即可,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人事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