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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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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点击次数:

     学院各部门、单位:

        现将上级《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大家,该项推选工作旨在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 周年献礼,现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贡献教师。

    推选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表彰;或指导学生在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

    3、师德师风高尚,个人先进事迹得到院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二、推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择优推选2名候选人(1名专职教师,1名辅导员);思政课部、体育教学部择优各推荐1名候选人;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学生工作处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学院从所有候选人中择优推选1名上报省教育厅参与遴选。

    三、推选程序

    1.各部门、单位推选。各部门、单位推选须召开专题会议,根据遴选要求择优推荐到人事处。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2.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协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有被推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明显不符合实际或有弄虚作假情形者予以退回并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评议评选

    采取网络投票评选和评委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评选产生3名院级“教书育人楷模”。

    教师的先进事迹网络投票评选,按票数高低进行分数换算,网络投票评选占综合评选结果的30%。网络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学院组织评委对申报“教书育人楷模”参评教师的材料进行评议排名,评委评议评选占综合评选结果的70%。

    并将综合评选排名第1的教师推选报送至教育厅参加全省教育育人楷模评选。院级“教书育人楷模”在教师节表彰活动中进行表彰奖励。

    4.结果公示。2021年6月5日-6日。

    四、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优中选优。

    2.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要注重推荐在教育扶贫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要向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岗位倾斜,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4.推荐人选材料请于2021年6月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纸质档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电子档发送至273213379@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教育育人楷模相关附件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