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创新创业学院  >  创新创业实践

创新创业实践

关于报送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申报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安排和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1〕20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要求

  1.申请人资格

  (1)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的我校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大一学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2)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小组成员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今年的项目。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

  (4)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指导教师,且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5)申报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1-2年级学生参与。

  (6)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与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有两位成员需要有参加过创新创业相关大赛的经历。

  (7)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支撑材料。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供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请项目指导老师资格

  校内专职专任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近两年已承担项目及未结题的指导教师不得申报项目(本次申报结题项目的按未结题项目计算),指导老师本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1项。

  3.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1)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2)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3)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4)已承担过校级和省级以上项目,重复申报的。

  (二)项目选题要求

  申请立项的“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选题必须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为主的课题,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三)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人个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类别,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1。

  (四)完成期限

  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申报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并达到预定的目标。

  (五)项目申报数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年度立项校级计划15个项目: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规模基数,择优推荐。

  (六)网路申报

  学校将及时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并从审核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申报省级计划。在择优推荐立项省级项目时,各学院请于6月28日前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180.108.46.32:81/hunan_cxpt/)在线填报本年度申报项目,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填报项目材料,分配学生项目账号(请设置学籍号为登录账号)进行网络材料申报,同时加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QQ工作群:161394261。在此基础上,学院填写《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学生填写《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学院应加强项目材料审核把关,凡是属于国家涉密范围的,均按照相关保密法规执行,确保在线填报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已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中期检查

  (一)结题验收范围:已立项未结题的院级、省级“项目”,已立项“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中期检查范围:已立项但本年度未申报结题的“项目”。

  (三)各项目组负责人和主要组成人员应对照文件精神,结合课题申报时的具体目标,认真总结,做好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各项目组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期检查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项目运行的阶段性总结及相关材料附件(附件材料应有项目日志、个人心得、活动计划及活动结果报告表(附件4、5))及所有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教学单位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报创新创业学院。

  2结题验收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应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组人员通过参与该项目所获得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有所提高的个人报告、项目最终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产品、设计、专利、研究报告、获奖文件或证书等;实物提交照片)。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3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暂停后阶段经费资助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取消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指导资格;对不能按期结题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暂停或取消该项目资助经费,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取消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指导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建立规范的校级项目遴选和公示制度,院内网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校级项目的申报、执行和结题工作,及时总结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并填写《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附件7)、《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8)。

  (三)各学院要及时组织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9)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0)。

  (四)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计划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都将在创新创业实训专栏进行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结题工作和公示结果,以及统计2021年大学生创新项目所取得成果,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必须提交纸质(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电子各一份,各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上述附件纸质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205室),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以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分别命名子文件夹,学生递交的材料以“二级院-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结题报告/附件”命名。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15115764629;电子邮箱:516948637@qq.com。

  附件:

  1、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活动计划报告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活动结果报告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7、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8、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11、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2日

关于组织报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21年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申报的有关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