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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政策

转发:操作手册|第七届“互联网+”创业大赛学生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1-05-26    点击次数:

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请参考学生操作手册: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金奖150个、银奖350个、铜奖1000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2.本赛道设置最佳带动就业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等若干单项奖。

3.本赛道设置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乡村振兴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1年4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革命老区等地方实际需求,制定本地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二)活动报名(2021年4—8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5日至8月15日。

(三)启动仪式(2021年5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5月中下旬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举行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举办多项同期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2021年6—9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跟踪调研往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本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结合高校大学生项目团队的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大学生开展创业就业。高校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五)总结表彰(2021年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大赛组委会将遴选优秀案例,在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2.本赛道设置乡村振兴奖、社区治理奖等若干单项奖,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以及城乡社区治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3.本赛道设置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或奖牌。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地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应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提前谋划、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4.敢于尝试、积极创新。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传播与销售途径,引导、助力红旅项目团队把握机会,积极创新创业。

附件3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

四、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2.本赛道设置院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高教主赛道合并计划),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其他

各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4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萌芽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萌芽赛道,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基础学科和创新创业后备人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升创新能力。

二、参赛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应紧密融合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可以是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学生赛事获奖项目或作品。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赛程安排

各地成立有基础教育部门参与的大赛萌芽赛道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1.项目遴选(2021年4—8月)。各地要做好本地优秀创新项目的遴选工作,遴选环节和方式等可自行决定。

2.项目推荐(2021年9月)。请各地于9月1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推荐不超过10个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萌芽赛道的项目。

3.网络评审(2021年9月)。根据萌芽赛道评审规则评选出200个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其中前60个项目参加总决赛现场比赛。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萌芽赛道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4.总决赛(2021年10月下旬)。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的60个项目参加现场展评,通过项目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决出奖项。

五、奖项设置

本赛道设置创新潜力奖20个、单项奖若干个,获奖项目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资料来源|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