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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6    点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转专业要求与程序

第二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有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身心疾病、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时,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现有教学班人数情况,确认可接受转出和转入的学生人数。每学期同一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同一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申请转出学生数量超出限制人数的,学院根据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成绩排名确定。同时每学期同一专业转入人数不得超出同一年级本专业接收上限,超出专业接收上限的,学院优先根据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成绩排名确定,若同一专业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过多的,将组织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排名确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入学超过三学期的

申请跨大类转专业的

)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的;

(五)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六)受过违纪处分的;

(七)学习层次为专升本的;

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允许转专业的特殊类别招生的

四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教务处于每学期期末发布转专业通知文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递交至教务处;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成绩单等材料至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按照文件规定对提交材料的学生条件进行审核,并报拟转专业名单给院领导审批;

(四)院领导审定名单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拟转专业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报湖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专业信息学籍异动;

(五)学籍异动后,由学工处通知学生按要求进入新专业学习。

 学生转入相应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相同学分的相同课程可以互认;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而学分不同的,学分高于转入专业的予以认可,低于转入专业的则应重修。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22730日起执行。学院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