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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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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涉外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办理重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点击次数:

    各班学生:

         本学期补考及以往未通过的课程汇总在附件中(涉外教务网站),请相关学生核查所欠学分(特别提醒对于累计欠25学分以上及已作学籍处理学生)。未通过考试及需要重修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涉外学院财务部办理重修手续,学院将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的湘价教【2013】87号文件中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按每学分70元收费。

    重修手续办理完后一周内将发《关于2018季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并公布负责重修教师的联系方法,请随时关注教务的相关通知,配合好教务部做好本学期的重修工作。

    注意事项:

    1.至行政楼一楼财务部办理重修手续。(需交齐学费)

    2、办理重修学分不得超过25学分

    3、本学期受延长学习期限处分的学生不能办理2017年秋季及2018年春季学期的课程重修(本学期在开课)

    4.本次重修报名与CET四六级一样,学生个人需用手机下载工商银行“融e联”进行报名。二维码等详见附件缴费流程!!!

    5.重修费收取时间:926日-107;重修证打印时间9月27日至10月9日,逾期不能办理! 

    6、重修负责老师成绩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31

    7.重修流程:手机缴费→1208领证→一周后按重修课表交证上课或辅导重修→参加重修考试。

    8.重修证遗失不补

    9、有关重修的具体要求请认真阅读《关于2018季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附件:重修名单

    涉外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办理重修的通知6367355391154518897625050.rar

    报名流程:

    涉外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办理重修的通知6367355398620217559283355.pdf

    涉外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办理重修的通知6367355398747467043797384.jpg


    涉外学院教务部  

                                                                 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