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处室、教学单位、外包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及教学秩序畅通,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车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即日起,将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凡驶入校园内的机动车(含2、3轮摩托车及助力车),三无(无车牌照号、行驶证、驾驶证)、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新能源汽车、共享单车及“僵尸车”均属于治理的车辆。
(一)车辆出入
1.录入到车牌识别系统的车辆。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由门卫核实身份,准予驶入校园。学生禁止驾驶汽车(含电动四轮)、摩托车(含电动车)入校。
2.来校的社会车辆和其他车辆(特种车如警车、消防车、120、金融押运车、垃圾清运车等除外)。经门卫核实情况(须业务部门(人)向门岗提供证明)。
3.校园内禁止摩托车驶入(包括三轮摩托车)。所有电动车严格落实进校审批制度(含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后,一律停放在智信楼、梅园食堂、教师公寓指定停车棚内。除因工作需要(如网路、水电、安防巡查及紧急维修等),电动车禁止在教学区域和学生公寓区域行驶,教职员工严禁将审批车辆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采取批评教育,禁止再次驶入学校等方式处理;校外外卖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4.出租车、滴滴打车等原则上禁止入校,特殊情况,如搭载学校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师生(员工),经门卫核实情况,并登记准予驶入校园。
(二)车辆停放
所有驶入校园的车辆,均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或指定的停车场,并有序停放。
1.严禁一切车辆占用、堵塞建筑物的各类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2.禁止长期无人使用的车辆和“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区域。否则学校将统一清理至临时停车点,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车处理。
(三)文明行车
1.车辆行驶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礼让三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导向箭头及交通标识行驶。
2.严禁校园超速行驶(机动车限速20km∕h、电动车限速15km∕h)、强行超车、校园鸣笛。
3.严禁超载、酒驾、逆行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
4.禁止在校内的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辆或试车;禁止无证驾驶或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禁止无牌、无证或过期未检审的机动车辆在校园行驶。
二、整改计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交通秩序机动车专项治理活动。车主要尽快将治理范围内的车辆自行移出校园。期间,保卫处将采取现场查纠、拍照取证或视频截图取证等方式进行治理,建立台账,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各单位(部门)要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及相关单位(含施工单位、商户等),各学院要及时召开主题班会,做好教育工作,并引导师生文明行车和有序停放,形成常态化规范管理。
三、整顿处理
1.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含2、3轮摩托车及助力车)和停放的“僵尸车”,查处后将由保卫处统一收存或扣留,待车主写出保证书并经批评教育后凭相关手续,自行移出校园。若一个月内无人领取的,按无主车处理。对来历不明、有被盗抢嫌疑的车辆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在泊车位以外停泊车辆,若占用消防通道、交通干道、校园内无证泊车过夜的,将采取拖车、暂锁车,禁止再次驶入学校等方式处理。对违停的车辆清理时,造成丢失、损坏的,车主自行负责。
3.初次违反规定的,通过粘贴《违规停车告知单》,并登记,或现场批评教育。对多次违反者、超速及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严肃惩处;教职员工将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教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在校学生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社会车辆由保卫处会同业务部门对其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驶入校园。
4.对于不服从交通管理、恶意滋事闹事或者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锁车暂扣,并报学校按制度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请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学习、传达和落实好通知中相关规定,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理解、支持并全力配合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同打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