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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传染病防控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4    点击次数:

    为了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发生与流行,做好学院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担任组长,      担任副组长,担任组员

2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

3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疫情报告制度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传染病中作用重大,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重要情报信息。

 

1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老师),负责本校疫情报告工作。学校各部门和班级辅导员发现法定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给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

 

2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执行。

 

3医务室医生负责日常门诊的传染病监测工作,认真填写门诊病人登记,便于传染性疫情的发现、采集和报告,凡确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登记患者的病名、班级、宿舍、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并将情况报告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做好相应处理。

 

4加强对传染病的登记工作,建立传染病登记册,登记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疾病诊断,初诊、确诊、入院、出院、报告等信息。

 

三、传染性疫情的控制

 

1发现疫情马上启动传染性病疫情应急预案。

 

2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

 

1)医疗救护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救护,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及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或消毒。

 

2)卫生防疫组:负责校内疫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用药;设置隔离房间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疫苗接种、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全校范围的定期消毒工作等。

 

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预防

 

1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师生进行体检;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在传染病流行季节,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

 

3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

 

4定期对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检查。

 

5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保障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设置洗手设施等。

 

6加强各类从业人员及个体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食堂饮食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学院对传染病的预防、监控、疫情报告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传染病流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