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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5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保障全校师生健康,特制定我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可由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老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担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 报告病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报告情形

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需报告: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d内有3例或者连续3d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上报单位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8940746)和教育行政部门,若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同时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疫情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排查→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若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诊疗情况、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附件1

疫情报告流程


附表1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表

事由

涉及班级

报告疾控中心详细情况

报告教育行政部门详细情况

备注

 

 

 

 

 

疫情报告人:                                         报告时间:          


附表2

 

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宿舍

联系

电话

发病

日期

主要

症状

就诊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诊断结果

疾病

转归

隔离

日期

 

返校

日期

 

登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