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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核对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班级:

为做好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现需要对2024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进行核对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统计对象

2024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生。(即所有持有退役证且目前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组织本院辅导员老师,对《2024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核对统计版)》进行核对。

核对统计完毕后,打印出纸版统计名单(辅导员老师只打印自己带的学生即可),并签字,内容:“辅导员署名+确认无新增”,或“辅导员署名+新增X名”。

如有新增退役士兵学生,辅导员老师还需组织学生填报《新增-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名单统计表》,且新增的退役士兵学生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一栏应显示为“注册学籍”),均无需彩印。

已在名单内的退役士兵学生,无需提交资料。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摸排,不漏报、错报,请在3月28日(下周四)17:00前,由二级学院资助专干汇总《新增-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名单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nlswzz2020@163.com,并将汇总后的《新增-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名单统计表》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辅导员老师纸质版签字材料、新增退役士兵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知行楼301。

四、注意事项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不占普通国家助学金名额,但不能与普通国家助学金共享2023-2024学年已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不再享有退役士兵学生的助学金。

2.退役士兵学生的助学金以复学后学费减免的学制年限为重要依据。如果退役士兵学生已按年享受了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且2024年春季学期所就读的学年,事实上属于已申报的入伍学费补偿学制年限内,则不再享受退役士兵学生的助学金。

3.二级学院提交材料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最新政策,为退役士兵学生申报助学金助学金能否申报成功,以最终的审批为准

4.学生资助资金下达后,学校会第一时间安排发放,2024年春季学期助学金预计在4月底发放。

5.对于本次统计时间结束后、本学期结束前才到校报到或返校复学的学生,请及时联系知行楼301朱老师,切勿拖延,以免影响助学金申报。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0731-89814018。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