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做好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现需要统计2023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生。(即所有持有退役证且目前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组织本院辅导员老师,对《2023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核对统计版)》(如需查看,请联系辅导员老师)进行核对。
核对统计完毕后,打印出附件1纸版统计名单(辅导员老师只打印自己带的学生即可),并签字,内容:“辅导员署名+确认无新增”,或“辅导员署名+新增X名”。
如有新增退役士兵学生,辅导员老师还需组织学生填报《新增-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名单统计表》,且新增的退役士兵学生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一栏应显示为“注册学籍”),均无需彩印。
已在附件1名单内的退役士兵学生,仅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一栏应显示为“注册学籍”)。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摸排,不漏报、错报,在9月22日(周五)前,由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汇总本院退役士兵学生名单统计表及学生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邮箱znlswzz2020@163.com,纸质版统计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连同学生其他材料报送至知行楼301。
四、注意事项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不占普通国家助学金名额,但不能与普通国家助学金共享。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请勿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2.二级学院提交材料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最新政策,为退役士兵学生申报助学金,助学金能否申报成功,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
3.学生资助资金下达后,学校会第一时间安排发放,秋季学期一般是在12月底前,春季学期一般是在6月底前。如因学生资助资金未及时足额下达等原因,造成助学金延迟发放,还请各位同学理解。
4.对于本次统计时间结束后、本学期结束前才到校报到或返校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请各二级学院及时上报学工处朱老师,切勿拖延,以免影响助学金申报。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0731-89814018。
附件:
新增-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名单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