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育人机制,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现在全校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最新通知,以及学院最新发布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0%,且两者中至少有一项为本年级本专业第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上报学工处,并提交情况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无挂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5%(含),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20%(含)。请各二级学院和辅导员主动摸排,对于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但是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或遭受重大变故的学生,一定要主动帮扶。另请注意各专业班级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均衡,不能某个专业班级过多或过少。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和各班级认真学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推选,广泛宣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
2.在评选中,学生班级应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构成应多元化,不得全部由班委组成,要充分考虑班委和普通同学、党员和群众、性别及宿舍等多方面因素,需要申请相应奖项的同学不得担任奖项评议小组成员。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应在班级面向全班学生做好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在二级学院官网面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需要明确公示周期(班级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二级学院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意见反馈渠道等。
三、名额分配
各校的具体指标名额由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及各二级学院指标名额人数见《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时间节点
9月22日前,由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提交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及本院国奖学生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务必完整)至知行楼301学生资助中心。
9月28日前,由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及励志学生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务必完整)至知行楼301学生资助中心,并统筹安排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信息导入省资助信息系统。
各项工作具体进程安排,详见《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进程表》。
五、监督管理
学院将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814018
举报邮箱:znlswzz2020@163.com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2.2023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进程表
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5.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6.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省资助系统导入模板
7.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8.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9.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资助系统导入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