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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手册》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 参评对象 

  以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实际为准。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有学校勤工助学证明的申请者优先考虑; 

  7.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困难家庭学生、一般困难家庭学生其中一种即可。 

  三、资助类别及资助标准 

  1.国家一等助学金: 4400元/年 

  2.国家二等助学金: 3300元/年 

  3.国家三等助学金: 2200元/年 

  四、申请、评审和发放 

  1.湖南省教育厅将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给我校后,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通过班会、通知等形式传达、宣传有关国家助学金评审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并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审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 

  3.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学生根据评审要求自行申请国家助学金,各班级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统计的信息,民主评议出推荐名单后在班级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注意保护学生比较敏感的贫困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4.各二级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名单进行初审,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严格审核材料后报学院学生奖助体系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 

  5.学院学生奖助体系评审委员会对二级学院推荐人员综合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思想品德、日常表现等进行评议拟定我校当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并上报院务会,院务会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注意保护学生比较敏感的贫困信息)。 

  6.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国家规定按学期发放给学生 

  五、其他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每学期发1650元),不占普通国家助学金名额,但不能与普通国家助学金共享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请勿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2022年9月30日前,我校已组织2022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工作,10月底前会再次通知辅导员对名单进行核对。未被统计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复学或入学就读后,需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向学工处说明退役士兵身份,并提交身份证、退役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至学工处。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最新政策,将名单上报至湖南省审批。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认真推选,广泛宣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时间节点 

  112日下午17:00前,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①汇总提交本院国家助学金初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znlswzz2020@163.com,纸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到知行楼301②提交本院助学金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含申请审批表、贫困认定材料等,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务必完整)至知行楼301。 

  112日下午17:00前,各资助专干统筹安排将本院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导入湖南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学校将对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814018    

  举报邮箱:znlswzz2020@163.com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1020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导入省系统使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