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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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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32号)的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年省(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要求

1.申请人资格

1)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的我院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大一学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2)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小组成员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今年的项目。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

4)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指导教师,且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5)申报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1-2年级学生参与;

6)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与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有两位成员需要有参加过创新创业相关大赛的经历;

7)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支撑材料。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供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请项目指导老师资格

院专职专任教师或近两年承担创业基础课程教师或院聘任创新创业导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近两年已承担项目及未结题的指导教师不得申报项目(本次申报结题项目的按未结题项目计算),指导老师本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1项。

3.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1)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

2)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3)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已承担过院级和省级以上项目,重复申报的。

(二) 项目选题要求

申请立项的“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选题必须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为主的课题,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三)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2023“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见附件11)。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四)完成期限

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申报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并达到预定的目标。

(五)项目申报数

单位名称

最多可申报项目数

经济学院

3

管理学院

3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5

信息与工程学院

3

语言文化学院

1

创新创业学院

1

合计

16

(六)网络申报

学院将及时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并从审核立项的院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申报省级立项。各推荐立项省级项目请于评审会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114.220.75.43:1021/hncxcy/Index)在线填报本年度申报项目,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填报项目材料,分配学生项目账号(请设置学籍号为登录账号)进行线上材料申报,同时加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QQ工作群:495842798。在此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填写《2023大学生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各项目团队学生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项目材料审核把关,凡是属于国家涉密范围的,均按照相关保密法规执行,确保在线填报与纸质材料一致。所有项目申报时必须同时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申报202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二、已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中期检查

(一)结题验收范围:已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中期检查范围:已立项但本年度未申报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各项目组负责人和主要组成人员应对照文件精神,结合课题申报时的具体目标,认真总结,做好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各项目组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期检查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项目运行的阶段性总结及相关材料附件(附件材料应有项目日志、个人心得、活动计划及活动结果报告表(附件4、5))及所有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教学单位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报创新创业学院;

2.结题验收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应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组人员通过参与该项目所获得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有所提高的个人报告、项目最终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产品、设计、专利、研究报告、获奖文件或证书等;实物提交照片)。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3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暂停后阶段经费资助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取消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指导资格;对不能按期结题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暂停或取消该项目资助经费,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取消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指导资格。

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建立规范的院级项目遴选和公示制度,院内网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好院级项目的申报、结题工作,及时总结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并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附件7)、《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8);

(三)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组织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9)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0);

(四)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计划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都将在创新创业实训专栏进行公布。

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结题工作和结果公示,以及统计2023年大学生创新项目所取得成果,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必须提交纸质(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电子各一份,各学院汇总后于20236月8日前将上述附件纸质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知行楼204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以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分别命名子文件夹,学生递交的材料以“二级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结题报告/附件”命名。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731-89814015,电子邮箱:516948637@qq.com。

附件:

1、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活动计划报告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活动结果报告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7、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8、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11、2023“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5月16